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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檢「退案王」吳志成遭彈劾 懲戒法院判罰俸逾百萬
被戲稱為「退案王」的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之前偵辦案件時,被控罔顧卷內事證,常先入為主,不傳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等違失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日判決罰俸6個月。2024/04/02 18:15 -
損法官形象! 石木欽懲戒案二審改判撤職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和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飲宴,還用妻兒名義買進翁茂鍾的公司股票,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判石木欽罰俸一年約360萬,石木欽和監察院都不服提上訴,二審改重判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1年,全案確定。2022/09/02 22:23 -
石木欽懲戒案二審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9/2宣判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認定石木欽有違失,罰俸1年。職務法庭二審今天開庭,石木欽請假未到,合議庭諭知將於9月2日下午3時宣判。2022/08/16 16:59 -
與富商不當飲宴又買股!石木欽遭罰月俸1年 3百萬飛了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嫌與富商翁茂鍾,有不當飲宴,疑似還以妻子的名義,買進翁茂鍾的公司股票,因此遭監察院彈劾。今(24)日早上10點,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宣判,石木欽雖有不當,但違規事實已過十年追懲,處石木欽罰月俸一年,仍可上訴。2021/12/24 11:45 -
涉與富商不當往來!石木欽判罰俸1年 大事記一次看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石木欽罰俸1年,超過新台幣200萬元。2021/12/24 10:57 -
快訊/與富商不當接觸 石木欽遭判罰月俸1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上個月富商翁茂鍾被傳喚出庭作證,他供稱與石木欽是40年的好友,見面時都聊家常話,從未討論過案件,針對石木欽被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上午10點宣判,判罰月俸1年可上訴。2021/12/24 08:44 -
案件停滯遲到不到庭 前法官被判罰半年薪水
台北地院前法官張耀宇任職期間案件遲延、開庭遲到或不到庭,甚至延遲定執行刑,害受刑人多關6天。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張耀宇罰款,金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總額的6個月。2021/05/07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