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3歲女童小燈泡遭男子王景玉當街斷頸殘殺,消息震驚全台。一審士林地院法官基於《兩公約》等國際人權規約,雖王男行凶時具有辨識能力,但仍判處罹患思覺失調症的王男無期徒刑。今(3日)高院作出二審判決,仍依殺人罪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但刑後須接受監護5年。
王景玉今日步入法庭聽判前,媒體詢問他「上次跟家屬道歉是真心的嗎?」、「會擔心被判死刑嗎?」、「覺得自己官司很樂觀是不是?」但王景玉並未回應,只在法警的帶領下上樓入庭聽判。
審判長謝靜慧隨後在庭上宣判王景玉仍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比起一審增加刑後須接受監護5年,並就判決結果說明理由。王景玉聽判後隨即還押看守所,步出法庭時,媒體再次詢問「沒有判死還是很樂觀嗎?」、「覺得司法公正嗎?」但王景玉依舊沒有任何反應,此時一名法院工友則是在旁大聲咒罵他「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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