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兒山難亡父母提國賠 他批:沒義務救不自量力的人

編輯 徐子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2/30 15:41
最後更新時間:2017/12/30 16:42
圖/TVBS資料畫面
圖/TVBS資料畫面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在2011年獨自攀爬南投縣白姑大山,未料中途打給女友表示自己迷路後就失去音訊,最後發生山難身亡,張博威的家人質疑是官方搜救不力,「明顯有疏失」,因此訴請國賠,對此,攝影師「雪羊」就表示「消防隊救人是職務,但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不在責任範圍。」

張博崴的家人在事發後認為搜救人員未在黃金救援時間內找到兒子,且搜救過程明顯有瑕疵,認為救難隊「怠忽職守」,提起國賠訴訟,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警消有疏失,判國賠266萬多元,重創救難人員士氣,而南投縣消防局在提起上訴後,二審高院法官認為,張生獨自輕裝攀登白姑大山又擅自離開求救的地方,逆轉判定免國賠,但張家人表示,之所以提出國賠並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討回公道。

 

對此,日前才剛從白姑大山攀登回來的攝影師「雪羊」就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判決可以說是中規中矩,點出張家要求中的不適切,也為消防當年不擅長山搜的現象做出了說明與解套。」他強調,當年報案的時間是晚上11點多,隔天中午第一梯搜救人員就出發,未料卻還是遭到家屬指控怠忽職守,讓他不滿的說「收到報案就要馬上上山?天底下沒這麼狂的搜救啦!從這種要求,就能看出這家人的心態很不健康,別人的責任無限大」。

另外,對於二審法官在判決最後一項說明,登山活動本身就有風險,若要確保登山安全,關鍵在於「知識、裝備、經驗」三者缺一不可,他也持肯定態度,另外雪羊也說「消防隊救人是職務,但不自量力而死的白目,不在責任範圍」,同時更強調消防在二審會勝訴並不是因為「消防的搜救很棒」而是「張家的要求對消防隊員而言太超過」。

#山難#國賠#白姑大山#搜救#訴訟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77

0.0568

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