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6歲少女去年2度遭父親猥褻亂摸,忍無可忍向學校老師和男友訴苦,全案因此曝光。沒想到,少女祖母事後竟要求她撤告,不然就要斷絕父女關係,且從此不再見面,讓被害人傻眼說「大人教我們不可以說謊」。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雖狼父始終否認犯行,但法官最後仍判處他徒刑1年5月。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去年3月間熟睡時,遭父親趁機猥褻,遭強行摸胸、臀後驚醒,但對方卻辯稱「在夢遊」,還向她下跪道歉並希望其不要聲張;沒想到,狼父竟食髓知味,又於同年6月對少女伸出狼爪,甚至還用下體磨蹭其臀部,讓她終於忍無可忍,和老師、男友,以及分居母親訴苦,並決定報警提告。
誇張的是,少女提告後,竟收到祖母傳來的訊息,要求她撤銷告訴,表示「妳要怎麼樣才要對養育妳16年的人撤銷」,同時還給她3個選擇,「一、無條件把妳們姊妹監護權讓出,二、從此不再與妳們見面,三、斷絕父女關係」,無理要求讓被害人委屈說「小時候你們大人教我們不可以說謊,他明明有做為何不承認?」
據了解,除了祖母強勢要求她撤告外,其他家人也對少女苦勸,承諾會保護她,也會跟父親溝通,希望她能原諒,讓她內心很煎熬。事後,雖然被害人在法院審理時表示「不想對爸爸提告」,但合議庭認為被告行為已觸犯強制猥褻等罪嫌,最後仍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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