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車不是出現在球場,卻是出現在南投埔里市區,但這樣靠電力發動的四輪車,只能在特定範圍使用,開上大馬路已經違規,最高可罰3600。而我們找到高爾夫球車的車主,是一對阿公阿嬤,他們買來高爾夫球車讓外籍看護駕駛,短程接駁方便;他們還說,在埔里很多人買這一台、出門常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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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球車開上馬路,地點在南投埔里市區。白色車身緩慢行駛,右轉轉進了住宅區,但這車是誰的啊?
高爾夫球車車主:「我僱用一個外勞來幫我開車!」
原來這台高爾夫球車,是阿公和阿嬤的代步工具,在埔里市區短程接駁,但因為前後沒有燈、只有在白天行駛,晚上不開出門。只是這能開上路嗎?
高爾夫球車車主:「(曾被警察攔下來嗎?)有啊!怎麼沒有,就跟我說車子以後不要行駛在道路上。」
這種靠電力發動的高爾夫球車,多半在球場最常見,但不屬於汽車或動力機械範圍的動力載具,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駛,攔下來最高可開罰3600,相較於年長者使用的電動代步車,行駛在馬路上、不違規,但仍需要遵守交通規則;只是不像高爾夫球車,時速大約30公里。
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毛國匡:「(電動代步車)提供給我們老人家代步使用,它是比照行人(路權)。」
不同於電動代步車,高爾夫球車只能在特定範圍使用,但在南投埔里不少人鍾愛這一台。
高爾夫球車車主:「埔里,像我們這一台很多人在開,我有遇到過!」
但可別為了接送方便,而忽略了小白車行駛於道路上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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