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為落實「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研擬將最高法院法官人數由現行80名大砍70人,只留刑事庭、民事庭各7人,且將最高行政法院和公懲會合併成為一個庭7人,共21人。此構想將提到6月的司改國是會議討論。
現行三級法院組織 是不健康的桶形
司法院資深人事官員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將金字塔型訴訟列為司改重要目標,不只最高法院要精減人事,而是三個終審法院都要改成名副其實的金字塔型結構。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公懲會,分別是刑事民事、公法和公務員懲戒終審法院,合稱三個終審法院。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在1999年前總統李登輝時期「全國司改會議」的決議,但迄今沒有落實。為什麼要金字塔型一審因為案件多,法官人數最多,二審案件比一審少,法官人數也應減少,三審法律審,人數應該更少,且法官具有判決看法可以拘束下級審的權威。
▼司法院長許宗力將金字塔型訴訟組織列為司改重要目標。記者劉峻谷/攝影

終審法院法官變特任官 有優點有缺點
缺點則是,法官經由總統提名任命,變成政治任命,會有政治介入司法的風險套隱憂。其次是職業法官為了升任終審法院法官,難免出現競爭和看風向的政治門路,可能會影響對案件的判斷。第三,如果終審法院的法官沒有任期制,則職業大法官會捨大法官而競爭終審法院法官,因為大法官8年一任,屆期就要下台。
現有法官怎處置 人事擺不平
資深官員指出,此一構想立意甚佳,但要實施很困難。首先要面臨考試院的審查,一下子多出20多位特任官,是否影響整體官職制度設計。其次,現有三個終審法院總共近百位法官往那裡擺?要他們留下來當「研究法官」等於是當特任法官的助理,或是全部改調高等法院,如此一來高等法院將更加膨脹,金字塔形也變成五角形。
官員說,三審法院組織變金字塔形,訴訟制度也要跟著改,第二審採行「事後審兼續審制」、第三審採行「嚴格法律審兼採許可上訴」才能變減少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否則以目前的案件量,三個庭的法官絕對無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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