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行車時,有沒有明訂安全車距呢?警方表示,目前並沒有在道路上規範,車身前後左右的距離,所以才會造成機車亂鑽車縫的狀況,而如果因此發生擦撞,因為機車駕駛沒有違規,轎車若是正在移動的狀態,還有可能要負起肇事責任。
一路塞塞塞,騎士剛好能鑽進轎車之間的縫隙,騎到前頭,而通常紅綠燈下也會有機車停等區,方便騎士在紅燈之餘鑽過車陣停等,不過鑽縫發生擦撞,可不一定只有機車駕駛有責任。
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謝幸霖:「雙方都是在行駛的狀況下而發生碰撞的話,其實是雙方都有可能會有肇事責任。」
2方都在同一條直行路上移動,擁有平等路權,所以雙方都可能要負起肇事責任,相反的,車輛在靜止的狀態下,移動的一方就是單一肇事者。
記者游蕙菱:「右邊有停車,左邊又有行車,我剛剛從車縫鑽過去,都和車輛保持所以謂的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怎麼算,交通法規沒有答案,車輛前後左右,不論是5公分還是1公尺,彼此不會擦撞,都叫做安全距離。
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政謝幸霖:「行駛的過程當中,雖然說安全距離並沒有規範是多少,但是還是要請大家不要發生碰撞。」
北市交通大隊表示,雖然平面道路上沒有明訂安全距離,不過還是要以能「急煞」為原則,也就是說發生緊急狀況,可以有時間空間反應,機車族鑽縫,也要拿捏好距離,免得成為車禍的肇事者,吃上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