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是否贓車查嘸? 車主控警反刁難酸人

記者 周俐萱 / 攝影 方志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9/02 20:2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9/02 20:33

鄭先生撞到路邊違停小貨車,接著又自己碰到貨車駕駛,一切都是自己主動出擊,但反觀員警第一時間沒有給事故聯單,甚至還不知道小貨車是贓車,原來,貨車車主失竊,拖了一個禮拜沒完成報案筆錄,警方沒追究,直到發生車禍隔一天車主完成報案,警方才查出小貨車是贓車,處理慢半拍,就連鄭先生到警局了解情況,還反過來被員警嗆聲。

撞到違停車輛報案,第一時間沒拿到事故聯單,向警方索取,但鄭先生不滿警方講話大聲,態度很差。 正常程序,處理車禍不是都應該給事故聯單嗎?怎麼卻像自己在乞討,鄭先生很生氣,最後事故聯單拿到了,卻遲遲沒有車主消息,直到後來被通知才知道小貨車根本是贓車。

 

當事人鄭先生:「我們感覺好像投訴無門一樣,什麼都是等消息。」

鄭先生撞上的小貨車早在6日就被偷,第一時間車主沒有完成報案程序,11日凌晨1點多發生車禍,12日車主才報案失竊,17日小貨車被發現,鄭先生質疑,中間這段時間難道警方都沒掌握情資嗎?導致竊賊還有時間遊蕩在外。

當事人鄭先生:「這6天空窗期對方會不會跑到大陸去?萬一跑走怎麼辦?」
 

林園偵查隊副隊長盧榮義:「第一時間沒有辦法連絡到車主,並不是說故意不辦。」

警方澄清,處理過程符合程序,沒有縱放情形,查獲贓車後也立刻逮捕3名竊賊的其中一位。劉姓嫌犯當時負責開車,50歲左右,是竊盜通緝犯,和其他兩人是毒友關係,目前兩人在逃,警方已經掌握身分,只是一連串陰錯陽差,車主延遲報案,導致警方第一時間無法掌握贓車,鄭先生為了捍衛權益,積極追查 ,對比警方的處理速度,難怪他會有意見。

#贓車#事故聯單#警察#辦案#員警#失竊#偷車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46

0.0419

0.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