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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千萬變 越洋假催款幾亂真

記者 張愛晶 李岳為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4/30 12: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詐財手法推陳出新,台中市一位劉先生接獲署名美國銀行亞洲分行從香港寄來的催款法律信函,指稱他的兒子在香港刷卡積欠2萬多元的港幣,還好劉先生警覺性很高,查證後發現,兒子根本沒去過香港,當然更不可能在香港刷卡,識破詐騙集團技倆後,趕緊向警方報案。

這封署名美國銀行亞洲分行的催款信件,內容寫著收件人的兒子在香港刷卡,欠下近2萬元港幣帳款,已經過了繳納期限,如果收到這張催繳函,2天內還不繳款,將依國際金融秩序法強制執行,上頭附上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料,還蓋上法律專用印章,催繳函幾可亂真。

不過問題是,劉先生的兒子從來沒去過香港,怎麼可能在香港刷卡欠債。北屯派出所所長彭錦亮:「最主要是因為他兒子從來沒入境過香港,他一查證,他就知道這一定是假的。」

律師吳闖:「每一個律師的律師函都不一樣。」記者:「所以無法從律師函形式上判真偽?」律師吳闖:「看不出來,至於怎麼樣辨別,第一個打電話(向法務部)確認有沒有這個律師,再問這個律師信函內容如何,請他說明一下,如果真的是他簽字蓋章,他應該要知道內容是什麼。」

詐騙集團為了取信民眾,不惜成本轉從香港寄發越洋詐騙信件,甚至還把魔爪伸向弱勢族群。社會局局長廖靜芝:「他(歹徒)就是假冒說他是社會局,要發補助費,可能是因為發的過程,是多發還是少發,還是要補發給他,然後要他去提款機。」

詐騙手法有如孫悟空七十二變,再三翻新,警方提醒唯一不能變的,就是民眾一定要多方求證,才是自保之道。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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