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溫姓計程車駕駛,去年開車到新店,因為會車,和羅姓男子發生糾紛,但對方不分青紅皂白,找來六個人毆打砍殺,還把被害人強押到山區,向家屬勒索10萬,但事後七名嫌犯,只有一人被判擄人勒贖,讓被害人大喊司法不公。
拿出沾滿血跡的外套和牛仔褲,溫先生說,當時莫名奇妙,被七個人追著打,其中羅姓主嫌,甚至亮刀往他身上砍殺。
被害人溫展華:「把我拖下車打一遍,打一遍之後他們又把我押上車,把我帶到山區,我不知道的一個涼亭,然後就向家屬要求所謂的賠償。」
去年羅先生和朋友,要到新店吃晚餐,但因為山路狹窄,又塞車,引發行車糾紛,當時雙方和解,但事後,羅姓男子,竟然仗著幾分酒意就砍人,還把他押到山區,向押屬勒索10萬,事後警方破案,但七個人只有一個被判刑,擄人勒索,其他六人宣判妨害自由和恐嚇取財,但對此家認為司法不公。
被害人母親曾金蓮:「當初起訴有擄人勒索恐嚇、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和殺人未遂強盜,為什麼只用妨害自由來起訴,法官要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一案兩判,是檢察官認知不同,但家屬表示,名名被砍又遭恐嚇,現在要另循法律途徑,還他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