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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中一名孕婦無故遭貨車撞上,送醫後剖腹產子,婦女仍呈昏迷狀態,家屬淚訴司機肇事逃逸,事後也不配合辦案,導致這起案件目前仍未起訴。照現今法令,肇事逃逸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屬不滿刑責太輕,且肇逃竟能易科罰金,找上立委希望透過修法、提高刑度,讓肇事者得到應有制裁。
6月一場車禍,讓台中懷有8個月身孕的準媽媽撞成昏迷不醒,緊急送醫後,孩子是順利出生了,但媽媽到現在還是昏迷,呈現類植物人狀態,貨車司機肇事逃逸,家屬等半天,等不到一句抱歉,肇事者逍遙法外,讓當事人家屬情何以堪。
受害人大姑聶瑞盈:「最後開庭的時候,我跪在法庭上去求那人說,不然你也加減賠一點,你真的無法想像說,你真的,我告訴你,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恨不得衝過去扁他。」
家屬講到情緒激動,心情難以平復,像這樣肇事者逃逸的案件,國內從96年到100年,從2035件飆到2619件,近4年來,破了1萬件,刑度是罰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中間還能易科罰金,因此立委提出修法構想。
立委林佳龍:「針對肇逃的部分,也把它從6個月到5年,提高為1年到7年。」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是不是有必要再提高,會交由小組再研議。」
拉長刑度,就是希望能夠降低肇事逃逸案件數量,並達到有效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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