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因遭團購主李惠雯設局投資詐騙,而在去年走上絕路,經台中地院上月依銀行法等罪嫌判她徒刑11年。李女目前仍在看守所羈押中,近日羈押期滿,經辯護人具狀請求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李女曾有以「假打針」拖延調查及逃亡之虞嫌疑,裁定6月14日起延長羈押2月。
李惠雯在2024年6月向王家大姊、二姊及王母誆稱經營網路團購,只要投資50至100萬元,每月可穩賺10%豐厚利潤,並保證還本;並推介「黃金投資」,騙稱刷卡購買,就可賺最高8000元佣金,王家人信以為真大肆投資。
逼死豐原一家5口 一審判刑11年
王家人察覺有異時,李女恐嚇要求繳納高額「違約金」,逼得王家5人最後選擇集體走上絕路。案件經台中法院審理,依銀行法等罪判處李女徒刑11年。「打假針」記錄及有逃亡之虞等由 法官裁定延押
台中地院4日開延押庭,法官認為,該案仍有上訴可能,且刑度甚重,李女在檢警偵查期間曾稱需打針劑維持生命,但到醫院就診只是施打營養針劑,有「打假針」拖延調查之嫌,並認定有逃亡之虞,認為「羈押」較合乎比例原則,裁定自14日起,第3次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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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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