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竟然帶頭違法,建於民國51年的屏東分局,辦公廳舍不夠用,竟然沒有申請,就在頂樓加蓋鐵皮屋,包括副分局長及上百名警察,就在違建裡辦公,真的很誇張,另外,屏東縣警局也公然違規,申請在4樓設卡拉OK,卻違反程序,蓋鐵皮屋當辦公室!
屏東分局的正門,看來沒啥異樣,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頂樓竟然都是鐵皮搭蓋的,3座尖尖的鐵皮屋頂,可是名符其實的大違建,副分局長、專案小組員警都在裡頭辦公,還有採尿室、檔案室,天花板很簡陋、通道更是狹窄,堆成這樣子,萬一出狀況,如何逃生呢?
副分局長就坐在違建裡辦公,由於鐵皮實在悶熱,冷氣可得全天候開著才行。縣警局副局長楊吉林:「屏東分局是民國51年建造,(樓頂)沒有申請,應該屬舊違建。」
說是沒錢沒地蓋新的建物,警局公然違法,讓包括副分局長在內的上百名員警擠在250坪的頂樓違建裡辦公,這還不是唯一,屏東縣警局的4樓,也是鐵皮搭蓋的,肅竊小組、民生小組,通通都在裡頭,當初申請雜項執照,說要設卡拉OK,卻拿來做辦公室,屬於程序違章建築,可處6萬到30萬元罰款。
記者:「可做辦公室嗎?」城鄉發展處長李吉弘:「目前雜項的範圍,沒有這一項。」
除了程序違規之外,鐵皮與磚造建物的價格也大不同,外牆一坪就差了3千元,隔間差距1萬3,以屏東分局大違建200坪來算,單單外牆就差了60萬的造價。楊吉林:「今年設計明年發包,期間2年完成。」
警察帶頭違規,在大違建裡辦公,說新的辦公室要2年後才能蓋好,在這青黃不接的時候,要他們依法將違建拆除,恐怕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