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遭北檢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今(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判處柯文哲17年、沈慶京10年、應曉薇15年6月、李文宗4年6月。其中,李文宗表示希望可以解除電子監控,強調過去8個月半夜經常有人打來,對身體影響很大,同時也希望可以降低保釋金。
針對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日下午正式宣判,其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褫奪公權6年,他在庭上表示表示自己一定不會逃亡,希望不要限制住居跟電子監控,另外先前交保金是跟媽媽及妹妹借的,籌錢過程已經很勉強,請求法官不要再加保釋金。
而李文宗一審則是判處4年6月,他在法庭上稱因電子監控的關係,過去8個月半夜經常有人打來,對身體作息影響很大,因此希望可以解除電子監控。另外,李文宗的律師也提到,他不符合重罪羈押條件,且其親友都在國外,母親年事已高,請求法官降低保釋金或取消強制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