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2024年11月發生一起虐童事件,一名繼父與生母,因為不滿2名未滿12歲的年幼孩童不服管教,竟聯手用木棍、腳猛打小孩,導致2童全身多處瘀傷、骨折,好在社工接獲訊息上門訪查,緊急將2童送醫,並未有生命危險,全案經過一年多審理,台中地院各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繼父、生母皆3月與5月徒刑,並緩刑3年,可上訴。
2童不服管教 繼父、生母狠扁全身傷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繼父與生母僅因2童不服管教,就在2024年11月18日上午7時左右,在太平區住處內持木棍毆打2童,生母也出手,還用腳踹2童身體,後續社工接到生母訊息火速前往訪視,才隨即將2童送醫,並通報相關單位介入。認罪態度尚稱良好 2人皆緩刑
經過驗傷,其中一名孩童受有頭面部多處瘀傷、擦傷及後頭皮血腫、胸腹部多處瘀傷、臀部紅腫、瘀傷、四肢多處瘀傷及擦傷、左側手部無名指骨折;另一名孩童則是右側前額血腫併擦傷、右下眼眶周圍擦傷、左眼眶外側擦傷、下背部瘀傷、雙側臀部擦傷、雙側手肘及雙側膝部擦傷,所幸皆沒有生命危險。台中地院一審時,繼父與生母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譴責兩人用暴力代替理性溝通,對2名未滿12歲的孩童身心造成負面影響,不過同時法官考量繼父與生母認罪,態度尚稱良好,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皆處繼父與生母各3月、5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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