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蕭美琴去年11月7日赴歐洲議會參與IPAC年會演說,賴政府將此視為重大外交突破。一名盧姓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張貼「場地我租的、會議我贊助的、名聲給我的、錢老百姓出的」及哏圖,被警方以散佈謠言為由,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北地院認為,盧男僅針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內容不足以引發恐慌或影響公共安寧,裁定不罰。
IPAC年會演說被網友酸 法院認公共議題不罰
警方發現,盧姓網友於去年11月8日中午12時在Threads張貼副總統蕭美琴參加IPAC的圖片,圖片附註「場地我租的、會議我贊助的、名聲給我的、錢老百姓出的」文字,警方認定為不實謠言。盧男雖然辯稱,內文所稱「我」是泛指老百姓,非指蕭美琴,但警方仍依《社維法》將盧男送辦。
陳姓網友的哏圖案也被辦 法院也不罰
本案是繼陳姓網友在Threads發文「法國bbc報導台灣捐贈80億歐元巨資交換演講」哏圖,經總統府聲明為假訊息,外交部函請警政署偵辦,警方依《社維法》移送裁罰,台北地院裁定不罰後,第二件網友針對蕭美琴IPAC演說發文,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的案例,不過,法官仍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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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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