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於前年底遭起訴,台北地院開羈押庭時,民眾黨支持者前往台北地檢署聲援。北市中正一分局5次舉牌不散,前民眾黨組織發展部副主任林昭印被警方認定為集會首謀,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函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因證據不足,加上林昭印在群眾鼓譟時還疑似舉手安撫制止,今(6)日處分不起訴。
中正一分局5次舉牌不解散
中正一分局函送指出,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群眾手持布條、旗幟在台北地檢署前「聲援柯文哲」,林昭印帶領群眾靜坐,時任中正一分局長張嘉煌在26日晚間18時22分、20時7分依集遊法分別兩次舉牌警告。
聲援群眾不予理會,中正一分局於22時5分第三次舉牌「命令解散」,23時32分、27日凌晨1時10分依法第4次、第5次舉牌「制止」,直到27日清晨4時25分,林昭印與在場群眾始全數散去。林昭印涉有違反《集會遊行法》首謀者違法不解散罪嫌。
林昭印:集會是自發性前往
林昭印到案辯稱,當時他在現場只是在等待台北地院就柯文哲延押案的審理結果,當天的集會是群眾自發性的前往,沒有人發起,群眾不是他召集來的,他也沒有辦法帶領群眾離開。

檢察官根據警方工作紀錄表,當天中午是民眾黨組織部吳姓組長等人群集北檢,林是下午才加入,且北檢、捷運站週遭監視器已過保存期限、林昭印也沒有在民眾黨臉書專頁號召群眾;警方蒐證影像有拍到林昭印有疑似安撫制止部分情緒激動群眾,難認是集會遊行的首謀,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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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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