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與妻子王婉玲的「夫妻」關係破裂,引發家庭衝突互相提告。有關王婉玲前年拿花頻砸破公司玻璃、用腳踹林鴻南坐車還摔爛充電樁,涉及家暴傷害部分,台北地院今(29)日撤銷原判,應執行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確定。
林鴻南控王婉玲涉嫌毀損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31日深夜11時許,王婉玲與林鴻南起口角,在宏泰集團旗下泰盛投資公司門口,拿取建物外牆的花盆,前後對著大門框和玻璃連砸兩次。2024年3月30日晚間7點多,王婉玲踹踢林鴻南的座車,還摔爛停車場的汽車充電樁。她不滿兒子制止,打電話給胞兄王憲欽哭訴。
當晚9點多,王憲欽在王婉玲住處遇到林鴻南,得知林鴻南要報警,要求對方一同確認車損,還在下樓過程徒手抓住林鴻南頸部,推令林鴻南下樓,導致他受有擦傷、背部拉傷。

案經上訴,台北地院12月9日辯論終結時,王婉玲特地從紐約飛回台灣,王婉玲的辯護律師說,林鴻南在和解書中承諾,若收到和解金願意原諒王婉玲所涉及的刑事責任,請法官參酌從輕量型。
台北地院第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各處拘役25日、30日,均得易科罰金,應執行拘役40日,緩刑2年,其餘上訴駁回。
王婉玲也反控林鴻南涉竊盜
林鴻南、王婉玲結婚逾25年,育有3名子女,但近年失和,不僅打離婚訴訟外,林鴻南控告王婉玲涉嫌家暴傷害,王婉玲也控告林鴻南於去年1月14日從她的保險箱取走7件珠寶,涉嫌竊盜,目前也在台北地院審理中,雖然兩人有意調解,但至今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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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