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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以為香蕉沒人要」!翁偷割一串蕉賣給蔬果店 代價噴18萬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30 14:5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1 13:57
南投一名陳姓男子偷一串香蕉,處6月徒刑,獲易科罰金18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南投一名陳姓男子偷一串香蕉,處6月徒刑,獲易科罰金18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南投縣一名有著不能安全駕駛前科的59歲陳姓男子,2024年3月才剛出獄,結果他不知悔改,今年4月騎腳踏車行經某香蕉園時,陳男便持刀將一串價值1400元的香蕉割下,再跑到蔬果店門口販售,只是遭到拒絕,後續陳姓果農發現後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一審依攜帶兇器竊盜罪,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若陳男不想坐牢,得支付18萬元換取自由,可上訴。

偷割一串香蕉 他辯以為別人不要的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因涉犯不能安全駕駛案件,於2024年3月12日服刑完畢,只是他並未反省,今年4月23日16時許,騎車行經香蕉園時,他竟心起歹念順手牽羊,持刀將一整串的香蕉割下,同日18時31分,再騎往某蔬果店門口,向吳姓老闆兜售,最終遭到拒絕。

而被偷香蕉的陳姓果農,因為損失約1400元新台幣憤而報警,經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10時25分逮捕陳男,對此,陳男矢口否認竊盜,辯稱「以為那些香蕉是他人不要的」,南投地檢署認為陳男才剛出獄,並未真正悛悔改過,依法起訴並請求加重其刑。

改口認罪 法官判6月

南投地院一審時,陳男改口坦承犯行,並與陳姓果農達成調解,同時表示自己經濟貧困,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南投#香蕉園#香蕉#偷香蕉#竊盜#前科#南投地院#果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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