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2024年11月發生一起恐怖砍人案,一名越南籍的梁姓2寶爸,因做客喝酒時疑似認為素未相識的杜姓同鄉不禮貌,結果就持刀揮砍、猛刺杜男腰、背部,導致對方流血不止,不斷道歉,後續梁男才停手,笑著邊和朋友聊天,邊清理身上的血跡,台中地檢署雖以殺人未遂起訴梁男,但台中地院近日一審宣判,改依重傷害罪未遂處5年2月,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可上訴。
喝酒突變臉 他突砍陌生男
據判決書指出,梁男2024年11月16日接受朋友邀請,到太平區某員工宿舍做客喝酒,結果他疑似不滿陌生的杜男不禮貌,怒吼「你知道我是誰嗎,這邊我是最大的,你要跟我道歉」,後續更持刀刺入杜男的腰部,並揮砍手、背等處,造成杜男左側第十肋骨骨折併左側創傷性血胸、左側橫膈穿孔、脾臟損傷、左手指開放性骨折、左手指開放性傷口及撕裂傷等傷害,當場流血不止。而梁男見杜男倒地後,再度要求杜男道歉,杜男隨即道歉求饒,梁男這才走到一樓,並和朋友聊天談笑,洗去沾染在衣服、身上的血漬,接著再與友人共乘機車離去。現場其他人也趕緊將杜男送醫,好在住院11天後杜男順利出院。
辯對方先扭打 法官不信判5年2月
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起訴梁男,台中地院一審時,梁男主張是喝酒後意識不清,杜男先打人後,才拿刀反擊,只是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只見梁男起初與杜男氣氛融洽,顯見兩人並無嫌隙,結果梁男不明原因朝杜男猛打,在場人員與杜男均不清楚梁男動手原因。法官審酌一切證據後,認為梁男見杜男受傷後,未繼續攻擊,攻擊時間非長,雙方無重大仇恨,衝突應是偶發事件,因此改論處重傷害未遂罪,考量為逃逸移工,家中有2名子女及各項情狀,處5年2月徒刑,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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