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潭子區46歲邱姓男子去年大年初二與罹患帕金森氏症、年約75歲的母親因生活瑣事口角,一氣之下推了母親肩膀一下,害母親後腦撞地,送醫救治17天後仍不治。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處邱男4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邱男於2024年2月11日下午4時23分,在家裡廚房內,因生活細故與母親發生口角爭執後,竟面向母親並徒手推母親肩膀,導致母親重心不穩、跌倒在地,頭部受創、顱內出血。母親送醫急救,延至同月28日晚上9時許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邱男被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父親、姊妹無意調解 邱男上訴求輕判被駁回
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期間,邱男認罪,但他也不敢望向坐在旁聽席的父親。一審認為,邱男的傷害手段並無使用武器或工具攻擊被害人,且僅推被害人肩膀1下,沒有任何接續攻擊行為,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4年6月。
檢方、邱男均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邱男胞姊請求法官重判,並稱邱男在國民法官面前「裝孝子」,但父母住院卻沒探望;邱男反控胞姊「抹黑、非事實」,二人還當場撕裂血緣,互罵「你不是我姊姊(弟弟)」。
二審審酌,邱男與父親、姊妹商談和解,但調解不成立,量刑因子與原審並無不同,邱男上訴求從輕量刑,尚非可取。檢、辯上訴均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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