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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重判無期、18年 保母姊妹上訴求輕判:媒體影響國民法官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23 18:1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23 18:11
保母姊姊劉彩萱。(圖/潘千詩攝)
保母姊姊劉彩萱。(圖/潘千詩攝)

重大兒虐矚目案1歲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凌虐致死,今(23)日下午首度在台灣高等法院行準備程序。保母姊妹檔劉彩萱、劉若琳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法庭重判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因此上訴二審。劉彩萱律師團質疑,一審審判長訴訟指揮不公平,讓大規模媒體偏頗報導影響國民法官的心證,侵害被告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庭末法官諭知,下次開庭是在11月10日。

網路媽媽們來高院門口高舉標語。(圖/TVBS)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也來排隊旁聽。(圖/TVBS)

 
更多新聞:保母姊妹檔虐死剴剴各判無期、18年 檢認量刑過輕提上訴

開庭前,高院門口外聚集不少「網路媽媽」排隊領取旁聽證,為了進入法院旁聽,她們高舉標語「虐殺兒童,加重刑責」。

公訴檢察官僅針對劉若琳一審量刑的18年提起上訴,主張劉若琳積極參與凌虐,雖然她不是實際簽約的主要保母,但她有義務防止犯行發生。
 

保母妹妹劉若琳。(圖/潘千詩攝)

保母律師質疑一審法官「未盡訴訟照顧義務」


劉彩萱、劉若琳也都有提出上訴。姊妹檔的辯護律師團主張,一審法官指揮訴訟時,明顯不利於辯方,未盡訴訟照顧義務,侵害被告接受公平審判的機會,連檢察官的助理都可以在旁聽席使用筆電,律師助理卻不行,還抱怨律師助理跟民眾一樣都要抽籤才有位子。

公訴檢察官否認檢方有特別待遇,強調有檢察事務官是在開放登記旁聽證當天凌晨上網登記,也沒有當庭使用筆電。

質疑國民法官提問不在起訴的問題


劉彩萱辯護律師表示,2024年12月23日(剴剴死亡前一天),劉彩萱有餵剴剴喝牛奶吃藥,她有具體照顧,並非以虐為樂,一審刑責過重,而且劉女在解除禁見後,有家人探視,認為她有回歸社會的可教化性;國民法官提問時會問起訴書沒有的內容,足以證實心證受新聞報導影響,另爭執一審的鑑定人不公正,聲請重新調查事實。

 
檢察官反批,本件為社會矚目案件,新聞媒體本來就會報導,也未影響判決。

不過,受命法官文家倩告知辯護人,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上訴範圍不應該圍繞起訴書的犯罪事實去做答辯,而是針對原審認定的事實有無違反論理法則、經驗法則而影響判決去寫上訴理由。

劉彩萱有意願修復式司法


法官也詢問姊妹二人有無意願進入「修復式司法」?劉彩萱有意願,但劉若琳則是主張無罪,希望之後看狀況。

剴剴家屬的告訴代理人說,在被告不認罪的狀況,無法進行;外婆也沒有意願。庭末法官諭知下次開庭是在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

更多新聞:剴剴案兒福聯盟女社工境管延長8月 北院:誘發逃亡可能性高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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