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市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自拍時將女乘客入鏡的爭議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該名女乘客從台北市大安區搭車前往內湖時,發現自己在低頭傳訊息的過程中被運將拍照,當下嚇得不敢反應,事後透過朋友協助處理。此事件雖難以構成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但法界人士指出,這種行為可能侵害乘客肖像權,乘客有權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針對此事件的法律問題,一名非當事律師分析,司機若假借自拍方式偷拍後座乘客,只要沒有拍攝到私密部位,就不會構成刑法的妨害秘密罪。然而,這種行為仍可能侵害乘客的肖像權,乘客可以對司機提起民事侵害肖像權的損害賠償訴訟。雖然此類行為在法律上難以構成刑事責任,但肖像權的問題仍然存在。乘客在搭乘計程車時被無端拍攝,不知道照片會如何被使用或上傳到哪些平台,對司機的拍攝動機也難免產生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