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從北市中山區,搭計程車要回新北板橋區住處,途中她認為司機繞路,雙方起爭執,最後車資共310元,她氣不過,把錢用「丟」的,下車時還踹車門,結果這舉動引起司機不滿,跟下車把她拉出家門外理論,多處瘀傷挫傷,反而被告傷害罪!

事件起因是張姓女子從中山區返回板橋區住家途中,指控司機繞路行駛。雙方在車上開始爭吵,抵達目的地時,車資總計310元,女乘客非常不滿,憤怒地將錢丟給司機後下車,並踹了車門一腳。正是這一舉動徹底激怒了李姓司機,他立即下車追上女乘客,將她拉出住處門外繼續爭執,過程中造成女乘客全身多處挫傷與瘀傷,結果反被告上法庭。
據了解,依照雙北計程車費率,從中山區到板橋區的車資若純以距離計費,不計停等與塞車等因素,大約約在300多元左右。然而,其他計程車司機表示,導航系統常因車流自動判別功能而選擇不同路線,若乘客沒有特別指定路線,系統會自動選擇無塞車的路線,有時會走高架橋而看似繞路,但實際上是為了避開塞車路段。
許多乘客有自己習慣的路線,當看到司機行駛不同道路時會提出質疑。警方建議,若雙方因搭乘問題無法達成共識,應立即報警處理,切勿一時氣憤起衝突,若因此被告上法庭,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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