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某補習班2023年7月爆出一起虐童事件,一名有著傷害幼童前科的羅姓行政助理,因為不滿當時10歲的姊姊沒按照方式解題,於是持藤條敲頭數下,造成姊姊腦震盪,但姊姊因為害怕「下次被打更用力、更多下」,因此不敢求助,直到她發現7歲的妹妹也受傷,這才反映自己有類似遭遇,台中地院一審依傷害處羅女3月,民事部分近日也宣判,姊妹倆父母請求30萬賠償,但法官認為10萬多元的金額適當,可上訴。
沒按照方式解題 童被打到腦震盪
據判決書指出,羅女擔任該補習班行政人員,2023年6月28日13時在3樓教室幫姊姊檢討考卷,過程中羅女不滿姊姊沒按照指導方式解題,於是持藤條朝姊姊頭部毆打數次,導致姊姊頭部鈍傷併腦震盪,姊姊也出現頭暈想吐症狀,但因為怕被羅女「功課出更多,下次打更用力、更多下」,因此不敢求助。直到妹妹也被羅女施暴,姊姊才向媽媽求助,表示自己同樣遭到羅女毆打。不過羅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不知道姊姊傷害怎麼造成,且主張姊姊第一時間未將此事告知父母,與一般正常人反應不同,加上連被打的日期都搞不清楚,也沒有理由因為不同解題方式就處罰。
怕被打更兇不敢講 行政員施暴下場慘
而台中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姊妹倆對於案件描述始終一致,因年紀均幼而容易混淆時序,理解能力恐有不足,表達能力尚非均有條理,都是可以理解的狀況,決定採信姊妹倆的說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她3月徒刑。至於民事部分,姊妹倆的父母向羅女請求醫療、精神撫慰金30萬2450元,羅女未出庭辯論,僅請求酌減精神撫慰金,最終法官判賠羅女10萬2450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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