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年僅4歲的女童,打從出生後父母便離異,女童由媽媽單獨撫養,只是母女倆平時經濟窘困,居無定所,媽媽更是於2024年8月及11月,兩度將年幼的女兒丟在旅館離去,即便受到提醒,媽媽也不以為意,甚至直言「我有理由,這樣很嚴重嗎」,台中市社會局介入安置後,更在女童毛髮內驗出毒品反應,後續媽媽兩度缺席親子會面,因此社會局向台中地院聲請延長安置,法官考量女童無其他親屬可協助照顧,及一切狀況後裁准,可抗告。
獨留4歲童丟旅館 媽已是累犯
據裁定書指出,女童父母已離婚,由媽媽單獨行使親權及養育照顧,但母女倆經濟困窘、居無定所,女童更在2024年8月25日、11月5日被人發現,遭獨留在旅館,且經他人提醒也不以為意。而台中市社會局介入後,相關單位評估,媽媽無法認知獨留6歲以下孩童,可能造成的嚴重傷害,且據了解,媽媽其實不只這兩次丟包女童,因此緊急聲請安置。
社會局介入安置 童毛髮有毒品
此外,社會局更發現,女童毛髮竟出現毒品反應,女童年幼並無自行施用毒品可能性,加上媽媽連續兩次以經濟困窘或無交通工具等理由,缺席親子會面,2025年僅5月25日參與親子會面,且遲到1小時。社會局考量女童媽媽狀況後,認為媽媽剛找到住所跟工作,生活穩定能力尚在建構中,聲請延長安置3個月,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媽媽跟同居人無法提供適切養育及照顧,又無其他親屬可幫忙,因此裁准聲請,全案仍可抗告。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