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昨天(13日)發生氣爆,原先新光三越昨天(13日)深夜向員工宣布,今天(14日)能夠開放員工拿私人物品,不過,今天早上卻又緊急宣布「暫時無法開放進入」。也讓一早來回到百貨的員工,只能先把停放的機車牽走,至於員工薪資部分,勞動部要求,停業期間薪資照付,員工則是相信公司,一切都會按照勞基法,不太擔心。

新光三越氣爆案發第二天,員工趕來牽車拿東西。
員工:「好像說還不能進入館內,我不知道好像可以牽車,所以我來問問看,我逃出來的時候(東西)都已經拿出來了,昨天本來有說可以拿物品,但是後來就取消了。」
因為13日晚間,新光三越向員工宣布,14日下午開放同仁入館取物,沒想到越臨時喊卡表示暫時無法開放。
員工vs.記者:「要牽車(你是顧客嗎)我是員工。」
只是新光三越無限期停工,員工薪水怎麼算,勞動部也給答案,新光三越自行聘僱的勞工,停工期間工資要照給,不得要求請假,若要求員工善後,加班應給付加班費。
若是非新光三越僱用的員工,像是專櫃人員、美食街、清潔、勞動部表示,因受停業影響而無法在原地點繼續工作,雇主應將員工安置至其他適當工作,並遵守勞基法。
員工:「大家都腦袋空白,然後傻住這樣,對就是當機,從B2的感受來講的話就是,砰一聲像大地震一樣,因為我不是內部員工,我是櫃位員工,對所以我也不太清楚內部跟櫃位的差別,(你在幾樓服務)B2,B2比較還好,希望能一個月(復工)。」
意外來的突然,員工也只盼能儘早回到工作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