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北捷董座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台北地院原裁定上述被告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29日)發回更裁。據悉,李文宗在羈押庭仍否認犯行,並稱同案在逃被告許芷瑜(橘子)拿錢給他,「我是聽從老闆」柯文哲指示;辯護律師主張,李沒有逃亡可能,願按時到派出所報到,盼別繼續羈押。
據《自由時報》,檢方指控,李於2011年至2018年到中國大陸工作,具有在國外生活能力;李文宗和許女都是柯帳房角色,柯曾傳訊息給李指示:「沒募到的錢可叫橘子先挪一些進去」、「我叫橘子交給你了,算協會的」,可見有幫忙搬錢情況,再加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民眾黨員等身分,如裁定交保有跟被告或證人串供或逃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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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問,有無其他國家護照或居留權?李均否認並稱,從本案作證到羈押期間,包括胞妹李文娟在內從未接觸相關證人或被告,現在手機被扣也沒有別人聯絡方式。關於柯傳訊息稱「錢可叫橘子先挪一些」等,李文宗說「我是聽從老闆」,從LINE對話記錄也可見,自己沒跟許女有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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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的律師辯護,210萬元是給民眾黨,「工作簿.xlsx」的「小沈1500」也沒拿到,木可公司已被扣押3800萬餘元等,李在對岸沒資產或工作,不可能逃亡,當事人同意按時報到派出所,盼取代羈押。
律師主張,柯文哲的訊息只能證明許女有拿錢過來,但李無從得知錢從哪來,要怎麼串證;況上次交保200萬都沒跑,這次裁定800萬具保更沒理由跑,也不認同檢方拿李與許對比,媒體報導許女家境富裕,李只是一般人。至於檢方控有收回訊息滅證,律師辯稱,如果很重要之前偵查庭怎麼沒問。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