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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被登錄「資遣系統」6年 新竹男怒告市府獲賠5千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17 11:21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7 11:21
男子怒告新竹市府。(圖/翻攝自Google Map)
男子怒告新竹市府。(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發現自己的電話被新竹市政府登入資遣通報系統,要求新竹市政府更正,沒想到卻遭到拒絕,過了6年之後,才完成更正,不過劉男氣炸直接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國賠。新竹地院11月12日辯論終結,認定新竹市政府確實有侵害劉男隱私權,判新竹市政府應賠償劉男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劉男在2017年7月31日時,發現自己的電話號碼遭到新竹市政府登入資遣通報系統,立即請求政府更正,沒想到卻遭到對方拒絕,一直到6年後,2023年12月8日新竹市政府才完成更正,不過劉男氣炸直接告上法院要求國賠,雙方在今年11月12日辯論終結,地院認為新竹市政府確實有侵害劉男隱私權。

 
 
不過新竹市府當時辯稱,因為依照劉男原雇主光電公司所提供的資料辦理資遣通報登錄,依法有據,如果需要進行通報內容資料變更,雇主需要以書面方式辦理,所以新竹市府強調「並未拒絕更正」;不過依照《個資法》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維護個人資料的正確,應主動或依當事人的請求更正或補充。
 
因此,新竹地院認為,劉男顯然有主動更正錯誤個資的義務,而市府既然知道劉男一再請求,要求改正錯誤資料,所以不採信「並未拒絕更正」的說法,按照《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然劉男並非財產上的損害,同樣也可以請求賠償;因此判新竹市府應賠償5千元精神撫慰金給劉男,可上訴。
 

#新竹#市政府#資遣通報系統#隱私權#國賠#法院#告訴#個資法#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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