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屯區一處高級社區,去年7月份時,發生張姓屋主因改車庫出入口,跟管委會發生衝突,張姓屋主乾脆把車擋在社區出入口,超過70個小時,管委會氣炸公告停車就罰一小時一萬,雙方互告上法院,台中高分院判張姓屋主得付管委會125萬元。
其他住戶見狀車輛無法進出,打電話報警,員警說是私人土地無權可管,這是2023年7月發生在台中南屯區一處高級社區。
管委會蒐證開告,要張姓男子繳145萬的停車罰款,實際來到這處社區,張姓男子的家位在社區第一棟,就在出入口旁邊。
記者vs.住戶:「進法院走法院程序,還是一樣,沒改還是這樣,就交給法院,我們就是交給法院,我們是也沒辦法。」
社區管委會決議,如果張姓男子再犯,一小時要罰一萬,沒想到張姓男子不理會,因此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他停了145個小時,要罰145萬,張姓男子不服告上法院,一審認為開罰有據,得支付145萬,張姓男子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張姓男子實際停了125小時,改判要繳125萬罰款。
當事男子:「我不清楚啦。」
張姓男子認為他沒有收到判決書,低調不願回應,但兩次法院審理都判他要繳錢,千金難買好鄰居,其他住戶只希望他繳掉罰款,從原有車庫進出,雙方和平相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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