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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救護車載車禍傷患搶命 竟遭檢舉「未讓行人」罰6千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19 11:1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19 11:12
救護車執勤途中未禮讓行人,遭後車檢舉挨罰6千。(圖/翻攝自臉書「卓蘭救護協會」)
救護車執勤途中未禮讓行人,遭後車檢舉挨罰6千。(圖/翻攝自臉書「卓蘭救護協會」)

台中市東勢區8月27日發生一起砂石車翻車事件,卓蘭救護協會也出車執行救護任務,結果救護車在通過路口時,遭後方駕駛錄影檢舉,指稱救護車未禮讓行人,結果救護車因此吃上6千元罰單,對此卓蘭救護協會表示,將向監理機關提供資料銷案,轄區東勢分局也回應,檢舉人提出的影像沒有聲音,當時救護車也未開啟警示燈,依客觀事實判斷後舉發,若是能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本件罰單。

事發於8月27日下午15時24分,一台砂石車出現翻車車禍,卓蘭救護協會獲報後派遣救護車前往,準備將受傷的駕駛送醫,但行經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救護車未禮讓行人穿越斑馬線,行人則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但此舉卻遭後方駕駛錄影檢舉,卓蘭救護協會事後也收到6千罰單。

 

而卓蘭救護協會也於臉書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上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也會收到通知單,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也感謝後方行駛車輛,為了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規,等待行人通過後也追上來照清車牌,希望檢舉人可以提供影像檔給我們,作為日後教育訓練課程題材」。

東勢分局則指出,經交通組檢視檢舉影像資料,由於該影片檔無聲音,且救護車亦未開啟警示燈,無法據以判斷該救護車是否正執行緊急救護勤務中,依現有客觀事實判斷後逕行舉發,案內救護車可檢具相關出勤證明,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本件舉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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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東勢區#東勢分局#禮讓行人#罰單#救護車#執勤#卓蘭救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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