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一名廖姓男子,2020年4月與張姓妻子歡喜結婚,沒想到2人感情生變,張妻外遇娘家鐵工廠的陳姓男子,且更誇張的是,張妻意外鬧出人命後,還請廖男簽引產手術的「分娩同意書」,但廖男早已結紮,因此確定小孩並非他所有,於是控訴張妻、陳男侵害配偶權,求償1百萬,台中地院一審判賠5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廖男和張妻於2020年4月13日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張妻2023年8月到娘家經營的鐵工廠上班,因此結識下包廠商陳男,且陳男明知張妻已婚,還是選擇跟她產生不正當關係,張妻同年11月底藉故搬家,今年也被廖男目擊到,張妻與陳男在機場內牽手,猶如情侶般一同出國旅遊。
此外,今年6月張妻告知廖男懷有身孕,請求他幫忙簽署「分娩同意書」,廖男考量張妻身體不適合再生育,且胎兒出生將衍生更多問題,因此6月27日同意簽字,但由於廖男早已結紮,據資料記載張妻懷孕14週,往回推算受孕時間應為3月間,但此時張妻早就搬出去與和陳男同居,可見腹中胎兒是陳男所有,向陳男、張妻求償1百萬元。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張妻跟陳男都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加上廖男有照片指證歷歷,法官認為精神撫慰金以50萬元為適當,判處張女、陳男應給付廖男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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