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高中去年2月18日發生一起憾事,一名高二男學生因不堪遭學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人霸凌,導致年輕生命殞落,台中市教育局今(16)日宣布,涉案的前學務主任已停聘,至於前主任教官的懲處,最終已由教育部在10月9日核予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2年不得介派為軍訓教官。
回顧案情,該名男學生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間,因在校受到多名教師、教官用各種方式霸凌,結果釀成一起死亡悲劇,起初校方去年6月底調查結果為「霸凌不成立」,對涉案的師長僅記過、復聘、調職,還保有教職身分,但在外界輿論及學生家長申請複查,再度重啟調查,今年2月確定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一名校安人員霸凌成立。
當時懲處結果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校安人員於事件發生後離職,學校不再錄用,至於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
而時隔近8個月後,今日教育局說明,前學務主任因涉不當管教及霸凌已遭停聘2年處分,主任教官10月9日核予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2年不得介派為軍訓教官,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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