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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車禍非首次!巨業客運黑歷史曝 曾有駕駛輾斃女學霸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9/23 14:4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23 14:42
張姓女學生過馬路時不幸遭輾斃。(圖/TVBS)
張姓女學生過馬路時不幸遭輾斃。(圖/TVBS)

台中市中區昨(22)日雨夜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駕駛著305號公車的65歲施姓男子,疑似沒注意行人,竟直接撞上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造成一名20歲的會計系林姓女大三生不治、21歲法律系大四的王姓女子受傷。不過這並非施男所屬的「巨業客運」第一次出事,2021年,旗下的林姓前司機也在清水區嘉陽高中校門前,輾斃一名16歲張姓女高中生,一審遭判刑10個月、二審則獲緩刑3年。

回顧案情,林男2021年4月30日上午7時2分,駕駛巨業客運台中165號公車,行經嘉陽高中校門前的長下坡路段(中航路3段由東往西方向)時,突然撞上嘉陽高中飛機修護科高一的張女,她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無奈因軀幹及下肢壓碾傷合併骨折變形、體腔臟器重度損傷出血、右下肢多重撕裂傷出血,並因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最終宣告不治。

 

而張女出自低收入戶家庭,平時在校成績優異,還有機會前往美國進修,課餘時間常主動幫忙父母經營雞排攤和軍用品店,是家人、師生眼中的孝女。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林男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且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過失情節非輕,使張女家屬悲痛欲絕,但考量林男家中狀況,以及自首符合減刑條件,依過失致死判處10月有期徒刑。

林男及台中地檢署事後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檢察官主張,林男雖坦承犯行,但情節非輕,原判決有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與一般人民法律情感相悖;至於林男則辯稱,已於第二審程序中與張女家人調解,加上要養育老母親及發展遲緩的兒子,請求緩刑。
 

最終法官考量,林男未曾犯罪遭判刑,並與巨業客運共同給付和解金額完畢,加上張女家人同意給予林男緩刑宣告,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駁回上訴,判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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