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遭檢廉約談時,針對以60次ATM存款方式,將619萬9,000元存進自己及3子女帳戶,她4度翻供,先說資金來源是柯文哲的稿費,又說是民眾捐的選舉經費、小孩壓歲錢,最後才說是母親帳戶裡的錢,恐有替柯文哲處理不明資金,涉及洗錢罪之嫌。知情人士表示,陳佩琪密集ATM存款的手法太特別,至於她其中的講到錢的來源的說法之一,竟是民眾捐的選舉經費,若這屬實,陳佩琪恐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也辜負了捐款的支持者及小草的美意。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隨即移送台北看守所,柯妻陳佩琪6日親赴北所送生活用品、會客菜和書給柯,針對外界質疑金流不明,陳強調,家裡的每筆金額都有向檢調說明清楚,用ATM存款是她的理財習慣,跟柯文哲的市政行程完全沒有關係,更強調已在問訊時交待金流,「我們家沒有任何財產來源不明的金流。」
陳佩琪講的一副坦蕩,但本刊掌握,她的ATM理財說卻不乏違背常理之事。檢廉查出,在京華城便當會及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後的2個關鍵時間點,陳曾分60餘次、每次10萬元或接近10萬元以ATM存款,將619萬9,000元的現鈔存進自己及長子柯傅堯、長女柯傅蓉、次女柯傅瑄等4人帳戶,陳佩琪應訊時分別提出先生給的、先生的稿費、民眾給的選舉錢及媽媽帳戶裡的錢,為了不要讓錢變成遺產所以領現金等4種不同說法,理由都是財務操作及節稅,但刻意以ATM隱匿金流,制造資金斷點,已成為專案小組追查的目標,反弄巧成拙。
檢廉懷疑,陳佩琪分散存入自己與3名子女逾600萬元,恐與京華城容積率由392%增加至560%及後來的840%二階段賄款有關,若查證屬實,陳佩琪與3子女恐遭列洗錢罪被告。
本刊調查,陳佩琪以ATM存現金的舉動,已被檢廉視為全案的重要破口,若這600餘萬元是來自沈慶京的賄賂,柯文哲即會由目前本刑5年以上的圖利罪,轉變成刑責10年至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陳佩琪若有參與其中,恐將成為貪汙共犯,但若她僅是單純幫柯藏匿不法所得或掩飾不法所得來源,則涉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罪,因金額未破億元,最重判5年,若認罪還可獲緩刑。
面對這場風暴,陳已向台北市聯合醫院請假到9月27日退休,如今,她雖提出ATM小額理財說法,金流來源卻仍難釐清,究竟是涉及逃漏所得稅或贈與稅?還是涉洗錢罪或違反《政治獻金法》?或規避財產申報?與子女能否全身而退?檢廉很快會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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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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