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Y小姐控訴,日前住處被隔壁施工的工人挖破大洞,磚塊四散,工人事後不照約定時間來修復,讓她擔心安全問題,事後對方拿了紅包及禮盒想賠償,但Y小姐認為對方毫無誠意,想要息事寧人,雙方起爭執也互控態度惡劣。
投訴人Y小姐:「在約定好的時間之外,他們又偷偷施工,跟持續的搞破壞。」
她說4日事發後,聯繫房東和承包商約好,隔天10點來修復,但無預警提前動工,不僅會有危險,也質疑工人全用水泥修補,及事後處理態度。
投訴人Y小姐:「是不是應該至少要願意進來看,看一下這個損失的狀況?跟我一起討論說他可能覺得理想的金額,按門鈴就算我真的不在家,那你真的就可以不在約定好的時間,然後噴飛一堆磚塊什麼的嗎?」
至於房東當時有來監工,怎麼修沒有意見,Y小姐無奈約花租金+管理費3萬8千多,從房東到管委會沒人能幫忙。
投訴人Y小姐:「她完全不管,她當然也會文字上說,造成妳困擾很抱歉但是道歉之外,第一時間就說沒有要降租金。」
遭控承包商:「不多啦三千塊,想說跟她壓壓驚,誠意要跟她處理,那她現在獅子大開口耶,敲詐我們屋主也沒有說,要跟我們求多少錢,那她是租房子的如果說權益的話,也是屋主跟我們兩個人處理啊。」
認為當時上門有致歉,反控對方惡劣,雙方跟房東將在17日開協調會,但租客也希望此前不必再擔心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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