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發生一起持有毒品的案件,一名27歲的侯姓男子赤裸上半身,蹲坐在路邊抽菸,巡邏的員警上前盤查,警方詢問男子:「是否有『哈們』的習慣?」侯男還反問:「你要買嗎 ?」經侯男同意後,警方在男子的車內發現50顆大麻菸彈,且經檢驗後,男子確實有陽性反應,被依法究辦。
後續經初步檢驗,侯男為(第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男子還一度辯稱,菸彈為朋友留下的垃圾,另外,還查獲2支大麻施用器具及含大麻殘渣的塑膠盒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明,大麻菸油彈是透過霧化器將菸油霧化後吸食,由於是液狀物,會再填加其他化學物質,成分非常可疑,吸食後勢必對身心健康產生影響,之前的知名網紅也是因為大麻菸油彈,而身受牢獄之災。
第四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大麻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告列管之第二級毒品,禁止施用及持有,民眾不要因為一時好奇而誤觸法網,這類的新興毒品,是警方持續強力查緝的目標,以展現警方緝毒決心,維護社會的安定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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