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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法官涉詐團洗錢案 80萬交保

記者 李潔 / 攝影 許家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18 14:07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8 14:07

律師成了「詐騙集團的軍師」,風波越滾越大,北檢查出連高雄橋頭地院的法官也疑似涉案!北檢調查,涉嫌洩密的律師鄭鴻威,之前曾經把一筆三百萬的款項,放在這名法官的辦公室,雙方針對這筆現金的說詞不一,懷疑另有隱情,如今以被告的身分,約談這名石姓法官,檢方複訊後,諭令80萬元交保。

圖/TVBS

 
記者vs.涉案法官石育恩:「你有考慮要辭職嗎?你跟詐騙集團什麼關係?你為什麼要戴口罩又戴帽子?你為什麼要幫他藏錢?」

穿咖啡色外套全身包緊緊的男子是橋頭地院的法官石育恩,來到北檢複訊,原來他涉及詐騙集團洗錢案,訊後80萬元交保,來接受偵訊的還有他。

白色衣服黑色口罩,他是律師楊濟宇,這回也成了被告,訊後40萬元交保。原來檢方偵辦詐騙集團車手案,發現一名律師鄭鴻威,成了詐騙集團的軍師,安排人陪同詐騙車手偵訊,趁機取得檢警偵辦進度,只要幫忙洩密的律師,每件案子獲利4萬元,他本人月領300萬。

 
只是就在他羈押期間,北檢又查出,他涉嫌透過他的大學同學,也就是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甚至還把一筆現金藏在他的辦公室。對此石育恩有寫職務報告自清,坦承有幫對方轉交律師費,不過鄭鴻威被起訴後表示,他想在高雄買房子,才會將300萬放在石育恩那裡,雙方對這筆款項說詞不一,橋頭地院內部調查後,決定將石育恩,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

律師林冠宇(非當事人委任):「他是否可以繼續執行職務,這有關係到自律委員會將這案件送到法官評鑑委員會後,有沒有要將這個案件送到所謂的職務法庭去調查是否懲戒,假如有的話,職務法庭會去決定說是否情節重大,假設情節重大的話可以用法官法第59條,去先行停止他的職務的。」

法官涉及洗錢案,雖然交保不代表有罪,但若身為司法人員還知法犯法,這恐怕也會讓詐騙案爭議,如同滾雪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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