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在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外,一名外送員跟排班運將起口角,當場勒斃對方,事後辯稱自己喝醉酒斷片,不記得過程,但國民法官審理,認為他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喝酒,因此不給予減刑,判刑13年半。
命案發生在去年4月,41歲的陳姓外送員不滿在汐止車站的公共空間上廁所遭到運將制止,除了失控揮拳更徒手勒斃對方,過程中他數度離開又折返原地施暴,事後辯稱喝酒斷片什麼都不記得,法院審理認為他確實有酒精中毒導致精神障礙,但他能決定自己要不要喝酒因此不給予減刑。
非本案律師:「本案被害人在已經明顯窒息死亡,呈跪坐之姿勢,此時被告仍不斷痛毆被害人,因此站在被害人家屬立場情何以堪,換言之家屬希望本案法官,可以就最低刑度加重其刑,也就是15年起跳。」
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以殺人罪和酒駕最多,不到20件判決就有兩件是無期徒刑,儘管外界有聲音是否判得太重,但就是過往不少判決被質疑輕判,才會讓國民參與審理過程,被告權益想和大眾期望要取得平衡還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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