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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勒斃小黃運將 國民法官重判13.5年

記者 江昀蔓 / 攝影 蔡明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18 14:1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8 14:16

去年4月在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外,一名外送員跟排班運將起口角,當場勒斃對方,事後辯稱自己喝醉酒斷片,不記得過程,但國民法官審理,認為他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喝酒,因此不給予減刑,判刑13年半。

圖/TVBS

 
士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就是去年發生在新北市汐止的殺人案,外送員跟運將起口角,竟然徒手勒斃對方,被依殺人罪判刑13年半。

命案發生在去年4月,41歲的陳姓外送員不滿在汐止車站的公共空間上廁所遭到運將制止,除了失控揮拳更徒手勒斃對方,過程中他數度離開又折返原地施暴,事後辯稱喝酒斷片什麼都不記得,法院審理認為他確實有酒精中毒導致精神障礙,但他能決定自己要不要喝酒因此不給予減刑。

非本案律師:「本案被害人在已經明顯窒息死亡,呈跪坐之姿勢,此時被告仍不斷痛毆被害人,因此站在被害人家屬立場情何以堪,換言之家屬希望本案法官,可以就最低刑度加重其刑,也就是15年起跳。」

 
殺人罪最低刑期10年家屬請求加重,士院依殺人罪判刑13年半監護3年,歷年來國民法官已經宣判19件,像是在台中業務告白遭拒殺人,以及在新竹詐騙集團黑吃黑活埋命案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外爸爸虐死6歲兒子被判刑16年,還有人持酒瓶刺死朋友也被判15年,都算是較重的刑責。

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以殺人罪和酒駕最多,不到20件判決就有兩件是無期徒刑,儘管外界有聲音是否判得太重,但就是過往不少判決被質疑輕判,才會讓國民參與審理過程,被告權益想和大眾期望要取得平衡還有難度。

 
 
#殺人案#國民法官#判刑#徒手勒斃#酒駕#刑責#無期徒刑#家屬#被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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