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蘇丹紅」食安風暴持續延燒,高雄市衛生局日前查出「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使用8批違規辣椒粉,並流入9縣市,共計25家廠商後,8日晚間再檢出津棧還有進口1批違規辣椒粉,原料、製售產品高達21,035公斤,今(10)日依法加重裁處津棧公司停業處分6個月,並重罰120萬元。另外高雄市衛生局也公布了新一批下游流向,共計11間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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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日衛生局與食品藥物管理署查扣「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輸入「製售」之辣椒粉並針對已扣案物加強檢驗,於8日晚間於同報驗單號,再驗出1批違規,內有2件不同效期檢體均含有蘇丹紅成分5-22ppb,衛生局立即清查下游流向。
經查該批辣椒粉原料與「製售」產品共21,035公斤,流向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南投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衛生局已通知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監督下架。並針對上述違規事證,衛生局依法加重「津棧公司」停業處分6個月、併追加重罰120萬元,累積罰款已高達438萬元。
另外新曝光的下游業者包含:台北市–益昌實業有限公司共30公斤、桃園市–全一企業有限公司共28公斤、新竹縣–十全特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共560公斤、南投縣–金福華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共8988公斤、台中市–隆太生技食品有限公司共30公斤、彰化縣–王長發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共3公斤、雲林縣–琴益辣椒加工廠共10000公斤、台南市麻小二餐飲店共18公斤、高雄市–鼎記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共150公斤,與品領企業有限公司420共公斤,以及宏信食品商行共364公斤。另外,彰化縣堉華香料企業有限公司再增加84公斤,台南市慈光食品有限公司則新增360公斤。
衛生局強調,蘇丹紅色素非我國准用之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全案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再依同法第49條規定依其情節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定,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倘查有違法,必定嚴懲不法業者,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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