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高雄又見真帝王行人 男手插口袋穿車陣「走伸展台」下場慘了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2/19 11:1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19 14:38

高雄市一名吳姓男子昨(18)日下午竟在三民區一處車水馬龍的路口,站在斑馬線上一分半鐘,阻擋所有車輛通行,危險行徑全被直擊民眾錄影拍下,諷刺到「整個馬路都是我的伸展台」由於男子一度在路中阻公車前進,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吳男,依公共危險、強制等罪函送偵辦。

從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曝光的影片可以看到,一名男子不顧三民區熱河一街與自由一路口上車水馬龍的車輛,手插口袋一臉悠哉地穿梭在汽機車車陣當中,由於先前帝王行人條款,讓許多車輛小心翼翼的閃過,畫面相當驚險。誇張景象全被民眾錄影拍下,諷刺到「真帝王行人」,馬路是他的伸展台。

 

吳男依公共危險及強制罪函送偵辦,以嚴正執法。(圖/TVBS)


更多新聞:那裡有行人ㄟ!警車帶頭沒禮讓 連檢舉7車

針對民眾危險過馬路的行為,轄區三民一警分局警方指出,(18)日15時50分許獲報,在三民區熱河一街與自由一路口,有名男子站在路中不動,影響往來行車安全;轄區十全所警網立即趕赴現場,員警到達時並未發現該名男子。
 

經調閱檢視監視器影片,發現男子疑有蓄意於路中阻擋行進間之車輛,涉觸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於陸路…,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等罪嫌,本分局已循線通知吳姓男子(26歲)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依公共危險及強制罪函送偵辦,以嚴正執法。

另吳男不遵守號誌、阻擋車輛一節,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及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規定,各款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本分局一併予以告發,以維護交通安全。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高雄市#三民區#馬路#強制罪#公共危險#斑馬線#行人#帝王條款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83

0.0829

0.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