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岡山有一名男子,深夜酒駕經過路檢點,他直接撞倒三角錐,這下等於自投羅網,還有一名女子,酒駕騎車後座乘客沒戴安全帽,女子明明30多歲,卻謊報57歲母親的身分證號碼,還跟員警說照片不像,是因為她有進場修修臉。
警方設置路檢,交通錐直接被撞倒。
員警:「停車!」
員警vs.酒駕男子:「來...停車停車,下車...下車,來熄火...來熄火,熄火一下。」
窗戶打開靠近一聞,散發濃濃酒味。
員警vs.酒駕男子:「沒看到哦(沒有,喝酒啦。)吹長一點我們叫你停再停,再來再來,酒測值1.08。」
交通錐、警示燈,被撞得東倒西歪,48歲男子,跟朋友到小吃店喝酒,返家途中行經高雄岡山一座陸橋,開車撞路檢點,涉公共危險以及妨害公務。
深水所副所長郭敏碩:「周姓男子駕車衝撞,警方所擺放的交通錐警示燈,造成公物毀壞。」
還有這名大陸籍女子來台探親,騎車酒駕。
酒駕女子vs.員警:「你台灣身分證有嗎?」
女子喝紅酒騎車,後座乘客沒戴安全帽,遇到巡邏員警,她竟然裝老,還說自己有修修臉。
酒駕女子vs.員警:「這是你的證件?(我有整過,我有整過)嗯哼。(現在已經50多歲。)」
林姓女子明明就36歲,卻謊報57歲的母親身分,照片比對差異太大,把員警當塑膠,不只涉及公共危險,還有偽造文書,說謊終究會被拆穿。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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