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已婚育有子女的游姓軍人,網路交友結識少女小美(化名),游男誘騙對方拍下裸照,並多次以裸照要脅對方發生性行為,小美拒絕性交,他竟將裸照散發給女方臉書好友,還傳訊恐嚇「寶貝,妳覺得妳躲得掉?」女方嚇得報警,警方於去(2022)年12月下旬查扣少女裸露影像。法院一審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多項罪名,合併判處游男7年10個月。游男不服上訴,二審遭駁回。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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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案發於2022年時游男為已婚現役軍人(已退役),他透過網路認識小美,並誘騙其自拍裸照,游男後來邀小美出遊、性交被拒,竟持裸照傳訊聲稱要外流威脅,小美被迫裸體與對方視訊。
豈料,游男又將視訊過程錄下,持影片再度要脅小美和他發生性行為,小美不堪其擾、不再理會,他在去年7月底將裸體影像傳給小美本人及其臉書好友,還傳訊嗆:「寶貝,妳覺得妳躲得掉?」小美只得報警處理。警方在去年12月21日搜索游男住處,並查扣相關裸體影像。
台中地院審理時,游男坦承犯行,並指起初詢問小美是否願意提供露胸照,不是一開始就打算以裸照來脅迫,直至取得後才想到,可以此威脅對方性交;至於散發影像,游男辯稱是因女方拒絕發生性關係,才憤而做出此事。
法官認為,游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多項條例,以及故意對少年犯型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等,均為7年以下徒刑之罪,合併判處游男7年10月徒刑。游男不服上訴,主張自己無前科且願意賠償,是對方無意願所以無法和解,求從輕量刑。高院認為地院量刑適當,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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