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外送員偷吃顧客訂購的鹹酥雞,誇張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顧客指控外送員辯稱是因為怕食物壞掉試吃看看,直呼太離譜,對此有律師回應外送員涉嫌業務侵占,當事人可以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事情就發生台中沙鹿,一名林小姐指控深夜透過外送平台,訂鹹酥雞當消夜,沒想到卻被外送員偷吃,幸好有監視器拍下整個過程。
當事人林小姐:「我就問他說我剛剛是在沙鹿這邊,那他就說對,然後我就說你怎麼可以偷吃別人食物,他就有說因為外送很遠,吃吃看食物有沒有壞掉,然後我整個快大爆炸。」
實在有夠噁心,沒想到外送員還辯稱是幫忙試吃怕壞掉,根本吃不下去只能丟掉。
不過為了防外送員偷吃,除了外送平台跟店家外,連嘉義市衛生局都自創食安貼紙,把外送食物封起來,完整包裝保障消費者權益。
律師洪家駿:「案例其實在法院有相關實務判決,通常實務判決判有期徒刑,大都該6個月以下左右刑度。」
有律師表示外送員偷吃,已經涉嫌業務侵占罪嫌,最重可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而外送平台除了可將外送員停權外,也可以提告損害商譽求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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