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一名何姓人妻在今年4、5月間連遭丈夫「逼離婚」11次,沒想到正當她身心俱疲之際,竟接到了自稱是丈夫「小三」的林姓女子,並從丈夫手機的對話紀錄當中得知,2人不但交往將近2年半,甚至每週會衝去汽車旅館激戰4到5次,讓她氣得向林女提告。此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林女也被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女的丈夫在今年4、5月間連續逼迫她離婚11次,導致2人動不動就起爭執。然而,就在何女身心俱疲的時候,又於同年8月接到林女的挑釁電話,並在查詢丈夫的手機對話紀錄後,得知2人早在2021年2月就開始交往,平時不但以「老公」、「老婆」互稱,還以每週4至5次的頻率去摩鐵激戰,林女更疑似因此懷孕,讓她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林女在法庭上辯稱,她與何女丈夫是在5、6年前因工作結識彼此,並逐漸發展成無話不談的好友。她在得知何女與丈夫感情不睦之後,多次勸阻人夫「不要離婚」,絕對沒有因為交往而要求人夫「逼何女離婚」。不過,針對侵害配偶權一事她並不爭執,僅因自身經濟狀況不佳、還需幫前夫還債,故希望法院能酌減賠償金額。
台中地院法官勘驗林女與人夫的對話紀錄、雙方簽立的協議書,並在人夫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後,確認林女的確在明知人夫已婚的情況下,還以每週4至5次的頻率到摩鐵發生性行為,且林女也不否認有打電話挑釁何女,認定林女確實侵害到了何女的配偶權。
法官補充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林女侵害何女配偶權約有2年半的時間,但考量到她是中低收入戶,名下僅有1輛汽車,並衡量雙方的學歷、社經地位之後,最終裁定林女應賠償30萬元給何女,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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