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16歲國中女學生偷嚐禁果,直衝李男家中纏綿,事後還傳「痛又緊」、「沒爽到反而比較累」等訊息,未料遭家人發現,鹹濕簡訊全流出,男友也慘了!
判決指出,李男和未滿16歲的少女交往,並於去(2022)帶女方回住屋處,並發生性事。少女回家後透過Messenger傳訊告知男友「事後感受」,包括「比較不痛了,只是還有流血」、「內褲可能都是血、很痛,但可以正常走路」等內容。
而李男則是回訊息抱怨,「今天沒有爽到,反而比較累」。隔天,兩人繼續討論性愛過程,少女簡訊寫下「下次剛開始不要這麼快,不然會沒感覺,因為不易濕又怕痛又緊」。
李男也在聊天過程中透露,原本不想犯法,但還是「來了」,甚至抖出纏綿後「很累」。沒想到,堂兄在使用少女手機時,意外發現兩人的鹹濕對話,事件才得以曝光,少女父親氣得報警處理。
對此,李男則是辯稱,當天並沒有發生任何性事,實際待在房間的時間不到1小時,兩人交往期間只有親嘴,並無發生過性行為;而他遭起訴後才承認犯行,並拿出15萬元調解。
對此,法院審酌後認為,李男明知少女未滿16歲情況下性行為,使得少女身心發展不良影響,但考量到已坦承犯行,並以少女家長達成調解,判處4月徒刑,緩刑2年,並在判決確定後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且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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