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黃姓人夫遭妻子控訴,於短短1個多月的時間裡,與邱姓女子發展婚外情、兩人多次同遊開房,狀似情侶般多次踰越正常男女互動,直到從男方的信用卡紀錄,以及手機相簿中抓包大量證據,才戳穿其偷吃的事實;而黃男行徑「坦蕩蕩」令人驚訝,除了大剌剌的將婚戒戴在手上之外,還讓身邊朋友幫忙隱瞞未離婚的真相,最終被判應賠償妻子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黃妻表示,自己是從丈夫的信用卡明細中發現開房紀錄,同時在其手機中發現至少6部「交歡影片」,拍攝時間則落在今年的5至6月。認為邱女侵犯自己配偶權的黃妻強調,丈夫和邱女出遊時都有戴著婚戒,認定對方知道丈夫已婚,怒求償50萬元。
面對檢方的詢問,邱女坦承知道黃男有固定戴戒指的習慣,但由於黃男手上「左右手都有戒指」,讓她無從判斷,加上黃男身邊友人、同事都聲稱他「已經離婚」,才會在相識後與對方漸漸發展出感情線,直到自己某一次主動要求看身分證,才被黃男告知「還沒離婚」,隨即就主動提出分手。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黃男隱瞞已婚行為屬實,因此判其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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