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北市新莊有房東指控,遇到不良房客,出租二樓加三樓,每個月租金一萬四,沒想到雙胞胎兄弟租客,時常積欠房租,在要搬走前卻說,一個月搬家時間搬不完,房子裡的東西都不要了,鑰匙留在一樓人就消失,留下滿屋子垃圾。
這地點在新北市新莊,民宅位於巷弄內,從外觀看起來沒特別髒亂,每個月租金收一萬四,二樓三樓都能使用,但如今變垃圾窩,房東家人氣到發文,說租給一對雙胞胎林姓兄弟,繳房租不準時電話也不接,積欠房租很久都補不齊,給他們一個月清空,因為當初是乾淨整理好出租,對方還回答沒問題。
附近鄰居:「房東住台北,(樓上住)兩個男生一個女生,晚上才有回來。」
敲大門沒人回應,門鈴似乎也已經故障,按了沒有聲響,二、三樓應該沒人在,房東找清潔公司估價,清運加上大掃除要花14萬元,如果當時房客有付兩個月押金兩萬八,等於房東得自掏腰包11.2萬,但還沒算房客積欠的房租,真的賠大了。
附近鄰居:「可能做工的,因為我們早上來他就走了,我們晚上下班他也還沒回來,所以說他什麼時候搬走,我們也不知道。」
律師劉韋廷:「如果(花費)扣除(押金)以後還是不夠,房東當然必須就要跟房客來請求,剩餘的沒有辦法給付的這一些廢棄物清理的費用,因為這個租賃契約,導致這個房東要支出,這些清理費用的損害賠償,一樣是可以來向房客來做主張。」
畢竟當初租房子,合約都有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等基本個資,要提告很容易,房東多花的不合理費用,都能向房客討,提醒房客別以為開溜就沒事,後續賠償損失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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