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的稱號到底何時能擺脫?桃園龍潭10日中午將近12點,一名男子走在北龍路和公園路口的斑馬線上時,被一輛右轉汽車撞倒,引擎蓋上翻了一圈後倒地,還好傷勢不嚴重,他獨自站起來拍拍灰塵就直接瀟灑離開,留下一臉不知所措的駕駛。
這起事故是發生在10日中午接近12點,一名男子走在桃園龍潭的北龍路和公園路口的斑馬線上,好好的過馬路,卻突然遇到一輛右轉沒有減速的轎車,撞倒,而這名男子被撞倒之後,站了起來,氣勢洶洶往回走,就在其他用路人是要去找駕駛理論時,只見他回頭看了眼駕駛,就直接離開。
而駕駛發現自己撞到人,也不敢大意,趕忙下車察看確認男子狀況,沒想到男子就瀟灑離開。
龍潭交通分隊小隊長蔡安龍:「畫面中的自小客車明顯違規未禮讓行人,依據道安條例,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以下罰鍰。」
男子當下雖然淡定離開現場,但如果之後發現受傷,還是可以找駕駛求償,加上他沒有違規,因此除了醫療費之外,還能夠求償。
民眾:「我覺得是不是真的可以有行人按鈕,我要過馬路,先讓我走這樣子。」
馬路如虎口,不論是駕駛還是行人,經過路口多留意,避免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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