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臉書上分享1段影片,1名女子戴著安全帽,走在台南市忠義路與成功路的斑馬線上,轎車駕駛發現了,以「減速滑行」的方式停等,卻被現場的員警攔下來開罰單,結果引發論戰!有人認為這樣的取締矯枉過正,也有民眾認為,既然要禮讓,就應該完全停下來,才能確保行人安全。
民眾:「那時候看就沒車,有沒有?對!好驚險!好險我跑得很快,不然我就被撞死了!」
在台中,4名女子過馬路路,也差點被完全不禮讓的轎車撞飛,好危險!這些不禮讓行人的危險行為,通通可以開罰沒問題,但台南市的這一件引發議論!因為,見到戴著安全帽的女子走在斑馬線上,銀色轎車採取的,是「減速滑行」的方式!
五分局交通組長林貴蘭:「該小客車行經忠義、成功路口時,未停讓行人。罰鍰為36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警方判定未禮讓,民眾看法不一。
民眾:「這個駕駛人都已經做出禮讓行人的動作,就因為他車子有稍微在移動,然後就說他是違規的話,那我覺得是有點矯枉過正。」
民眾:「應該照交通規則規定的話,應該是沒有違規啦,因為他看起來是有禮讓這行人,只是他車子沒有完全停止狀況。」
民眾:「要禮讓行人這個還是要完全停下來,因為這樣子你才能保證行人的安全,但是警察如果抓到的話,其實是不是可以先用勸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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